2019-10-21 17:0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摘要:1.考生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
1. 考生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务必牢记网报系统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供打印准考证等功能使用,我校无法提供登录系统的任何信息查询。
在报名时间内,除“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等信息外,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通过登录网报系统,进行修改;但“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一经确认提交,将不允许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请务必确保研招网报名信息的准确,报名时间结束后我校不接受信息修改。
2. 清华大学应届毕业生报考京外招生单位,需选择清华大学(代码1103)为报考点,但下述情况除外: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 2”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的专业(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 2 考试科目代码第 1 位为“5”)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建筑大学(代码 1116)为报考点。
3. 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信息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05J1)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建筑学院业务课二为6小时科目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苏世民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社科学院霍普金斯项目的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清华大学(代码1103)”报考点,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
4.除以上必须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外,“清华大学(代码1103)”报考点仅受理报考清华大学且就读学校(在校生)或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市的考生。
满足以上受理条件的三类考生“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管理类联考考生”必须选择“清华大学(代码1103)”报考点,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上述三类考生中,非北京户籍的往届生若选清华大学(代码1103)作为报考点,须在11月5日前将2019年7~11月期间连续三个月北京工作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发送至yjszb@mail.tsinghua.edu.cn,扫描件必须为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MB,邮件标题和文件名命名规则为“社保缴纳证明”+“9位报名号”+“考生姓名”。无法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考生不具有清华大学报考点的报考资格,请务必在10月31日前中国研招网报名期间改报其他报考点,否则后果自负。
5. 清华大学报考点不设确认和照相现场,即所有选择清华大学报考点的考生11月8至10日不需到清华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和照相。但考生必须在全国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期间支付报名费。建议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再交费,交费成功后的报名数据转入我校招生系统后在报名期间不再更新,如果考生仍在全国研招网修改报考数据,我校系统将在11月1日统一更新。10月10日正式报名以后且交费成功一个工作日(24小时)后,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报名手续:
(1)登录清华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网址:ihttp://yz.tsinghua.edu.cn/。查询并核对自己的报考信息。
(2)“考生登录”一栏中,在“报名登记表号”中填写教育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密码为考生居民身份证号码,登录成功后建议修改密码。请考生务必牢记个人的报名号及密码,由于我校无法获取考生的任何通讯方式,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无法使用。
(3)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应为白色背景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高宽比为4:3,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B。我校将对考生照片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查,照片未通过审查的考生须重新上传合格的照片。上传照片的截止时间是2019年11月5日,因不符合要求未能通过审查而重新上传照片,也应在此日期前完成。到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照片或未能通过照片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准考。
(4)考生照片通过审核方可完成报名程序。
(5)完成报名手续(报名交费成功、符合报考条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照片、照片通过审核)的考生允许参加考试。
(6)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于11月12日前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复印件寄(送)达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右上角注明报名号和报考院系,否则不予准考。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认证报告(学籍和学历)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可能较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及早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7)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研招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须凭在全国研招网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其他证件无效)和本人准考证在我校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8)在考试现场如发现照片与本人不符等情况,将视具体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6. 其他重要说明
(1)因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错报招生单位的考生,网报信息无效,网上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请在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2)我校以邮寄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给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文件,以及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和清华大学研招短信平台等官方平台发送给考生的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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