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2 17:4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摘要:学院简介 【历史回眸】 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系,刑法学教授杨殿升为第一任主任;民法学教授郭明瑞为第二任主任;刑诉法学教授汪建成为第三任主任。1999年由系改院,民法学教授房绍坤为第一任院长,
学院简介
【历史回眸】
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系,刑法学教授杨殿升为第一任主任;民法学教授郭明瑞为第二任主任;刑诉法学教授汪建成为第三任主任。1999年由系改院,民法学教授房绍坤为第一任院长,法理学教授汤唯为第二任院长。
【领导机构】
法学院现任院长由经济法学专业金福海教授担任。法学院设法学专业、法学研究所、英美法研究中心、应用法律研究中心、诊所式法律教育研究中心等机构。法学专业下设理论法学、民事法学、刑事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五个课程组。法学研究所始建于1986年9月,已故著名刑法学家、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杨春洗教授任第一任所长,著名民法学家,博士生导师郭明瑞教授任第二任所长,汤唯教授任第三任所长。
【师资力量】
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7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10人,讲师21人。其中,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除专职教师外,法学院还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以及司法实务部门聘请了一批具有深厚学术造诣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的学者和法官担任兼职教授。
【科研工作】
在专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方面,烟台大学法学院成绩斐然。2000年,法学专业被确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承担了多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995年,民商法学科被评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001年,民商法学科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进入“十五”强化工程的唯一法学类重点学科,2006年,民商法学科被确定为山东省“十一五”强化建设的重点学科,并成为“泰山学者”岗位设置学科,同时,依托我院法学专业,成立了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烟台大学应用法学研究中心”。2008年,烟台大学法学专业成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同年,依托法学院成立了“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
法学院的科研工作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迄今共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项,教育部、司法部、省社科、省软科学等省部级课题42项,厅局级课题57项;出版各类法学著作22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870多篇;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45项,国家级综合奖励4项,其他省级以上奖励15项。
【教学工作】
法学院设统一的法学本科专业,自1985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9年开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2003年开始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2006年被批准为法学硕士一级学科。现在校生中,本科生800人,硕士研究生500人。
烟台大学法学院高度重视教学改革,确立了立体化的教学改革总体思路。在本科教学方面,积极推进实践型教学模式改革,2007年,经中国法学会诊所法律教育委员会批准,“烟台大学诊所法律教育工作站”成立,通过参与办案、设问解答、案例研讨、争议辩论等机制,促进学生的积极思考,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在精品课建设方面,坚持“重点突破、全面发展”的精品课发展路线。2004年,民商法学和法理学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2007年,民法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2008年,中国法制史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2010年,商法课程被推荐为省级精品课。在特色专业建设方面,集聚优势,凝练特色,开创英美法教学新局面。2000年,全国首家“英美法研究中心”在烟台大学法学院诞生,揭开了英美法特色教学与科研的新篇章。10年默默耕耘,英美法中心在本科与研究生教学中开设英美法导论、英美合同法、英美侵权法、英美刑事法、英美宪政制度、英美司法体系等课程;积极引入英美法上的“案例教学法”、“诊所教学法”等教学法,实现课堂教学与案例教学的双向互动;出版了国内第一部全英文版《英美法导论》教材;从大三本科学生中选拔英语基础好的优秀学生,举办美法方向特色班,目前累计培养学生300余人;2008-2009年英美法专业方向班的学生代表队参加全国首届、第二届法律英语大赛,参赛选手获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2008-2010年英美法专业方向班的学生代表队三次荣获“杰塞普”(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大赛二等奖。
【对外交流】
烟台大学法学院坚持立足国内,面向世界的视野,积极推动教学科研工作的对外交流,先后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法学院、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法学院、英国林肯大学法学院、韩国全南大学法学院等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形成了良性的教师互访及学生留学深造机制。与以英美法教育见长的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进行制度化的深层次交流合作,自02年起,每年输送4位教师、2位研究生前往东吴大学进修英美法学;先后联合举办了3届海峡两岸暨国际性研讨会等。2006年度我院对台交流项目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对台交流项目”。
【学工风采】
烟台大学法学院不仅蕴含着严谨、典雅的学者风范,而且洋溢着活泼、励志的青年风采。本着“求知以真、厚德以善、树人以美”的育人理念,法学院团委和学工办多年来以搭建学生全面发展的成长舞台和营造学生自强奋进的优质环境为目标,打造了一系列富有法学院特色的学生活动品牌,涌现出了一大批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素质拓展等领域取得佳绩的优秀学子。
现任领导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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