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大学 关于启动2010-2012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2-06-26 17:2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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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研通字 [2012] 17 号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我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研究生教学改革,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大力推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更好地适应研究生教育
研通字 [2012] 17 号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我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研究生教学改革,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大力推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更好地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对2010-2012年间研究生优秀教学成果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近三年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优秀教学成果,均属申报范围。
1、在转变教育理念,探索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技术、形式和实验技术,促进和提高教育质量的成果。在转变教育思想,探索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进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教学管理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并已取得显著成效。
4、重点奖励在第一线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的教师所取得的成果。并对长期从事基础课程教学及实验室带教工作的教师所取得的成果给予优先考虑。
5、2009年度前已申报过的课题一般不再受理。
二、奖励的对象及条件
1、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项目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成员(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重点是担任研究生教学及实验的教师),指直接参加教学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对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做出贡献并取得成果的个人和集体。集体项目的主要成员至多不超过5人。
2、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教师必须在近二年内从事研究生学位课程教学或在实验室教学辅助岗位和教学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二年以上。
三、申报程序和申报办法
1、 请各院系将本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和要求传达到全体教师和有关人员。
2、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对本院系申报项目认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院系评审意见填写在申请表中(注明奖次序列),于6月15日前各院系把项目申报表及电子文档一起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8号楼130室 电子邮箱:mhxian @fudan.edu.cn, 联系电话:55664286、65643195 先梦涵、潘晓蕾。逾期不再受理。
3、研究生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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