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7 17:4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摘要:办理贷款展期事宜说明 1 、本校应届生 已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可咨询本科辅导员。 2 、非本校应届生 请于 6 月底之前将填写完整、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展期证明》(一式四联,用于贷款社、录取学校、学生本人、毕业学校各留存一联)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
办理贷款展期事宜说明
1、本校应届生
已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可咨询本科辅导员。
2、非本校应届生
请于6月底之前将填写完整、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展期证明》(一式四联,用于贷款社、录取学校、学生本人、毕业学校各留存一联)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招办加盖公章后留存一联,并将其余三联回寄给学生本人。来函时请注意写明回寄地址和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00051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2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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