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7 17:5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摘要: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在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东吴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学校成立以后,以培养司法行政干部,提高在职政法干部的业务水平为办学目标,在1952年至195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在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东吴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学校成立以后,以培养司法行政干部,提高在职政法干部的业务水平为办学目标,在1952年至1958年间,为当时华东地区的政法机关输送了不少的人才,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初创作出了贡献。1958年8月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7月复校,1972年5月因“文革”的爆发再次停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恢复与重建使学校重获新生,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再次复校。2000年,学校由原司法部直属高等政法院校,改为“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3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同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并取消华东政法学院建制。复校后至今的20多年里,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以来,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学教育事业得到空前的发展,在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办学层次、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均取得了质的飞跃,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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